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2)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立项经费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申报
1.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4.《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03版,不包括《活页》),《申请书》按单位+申请人命名。纸质版申报材料分两套提交,其中一套《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两份;另一套《申请书》和《活页》一式六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分开装订。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2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kyc@gtcfla.net;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2.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3项。
联系人:陈志菲、张洁宇
联系电话:020-38457753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