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8〕1号),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新时代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教育强国建设服务。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4.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5.申请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和青年专项课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本年度拟设国家重大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课题指南见附件2)。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确定。
四、我校限报数量:1项。
五、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附件3)一式7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一式3份、活页(附件5)一式6份。
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kyc@gtcfla.net。
六、申报时间:
1.2018年2月14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通过后,科研处通知课题负责人于2018年2月2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至科研处504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志菲、杨露萍
电话:020-38457753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5.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