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18号),为做好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
(二)课题资助金额
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是我省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2项,鼓励开展联合申报。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课题评审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省教育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
经评审入选的课题,省教育厅与课题所在单位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1.申报者于2018年3月1日前把《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gtcfla.net,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于2018年3月5日前通知负责人报送《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研处504办公室,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申报者在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陈志菲 杨露萍
联系电话:020-38457753
附件:
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
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校)
科研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