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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3-02 12:56  

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18号),为做好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

(二)课题资助金额

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是我省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2项,鼓励开展联合申报。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课题评审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省教育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

经评审入选的课题,省教育厅与课题所在单位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1.申报者于2018年3月1日前把《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gtcfla.net,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于2018年3月5日前通知负责人报送《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研处504办公室,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申报者在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陈志菲 杨露萍

联系电话:020-38457753

附件:

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

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校)

科研处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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