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职业院校美育节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55号),现将报送广东省职业院校美育科研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展示我省高职、中职院校美育研究成果和专业水平,促进美育教学改革,调动职业院校教师开展美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美育理论研究水平,开启我省职业院校美育工作新征程。
二、研究重点
论文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选题:
(一)基于增强文化自信的职业院校美育研究。包括职业院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二)职业院校美育教学创新与改革。结合职业院校实际情况,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及专业课程的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教学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三)职业院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基于美育教师队伍现状,包括提高艺术教师专业对口率、学校艺术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等多渠道充实美育师资力量的研究。
(四)职业院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促进美育与其他学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五)职业教育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包括职业院校学生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三、参加对象
职业院校公共艺术教育专任教师、艺术设计专业专任教师及学校有关管理人员。
四、论文要求
(一)论文需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二)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7年1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7年1月以后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已参加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类科研论文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200 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五)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请在论文申报书(见附件)上逐项填写相关内容。
五、相关要求
(一)报送数量
我校报送不超过10篇,其中,乙类论文不超过3篇。
(二)报送截止日期
报送截止至2018年4月25日,逾期不候。
(三)报送事项
论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分别如下:
1.电子版:申报书、申报表(见附件)和论文。
电子版报送邮箱:kyc@gtcfla.net
2.纸质版:申报书(见附件)和论文,一式一份。
纸质版报送地址:科研处504办公室
联系人:杨露萍,电话:020-38457753
附件:广东省职业院校美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