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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
2017-03-16 08:29  

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整合外国文学、语言学、翻译学等外语类学科的研究力量和学术源,提升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现启动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外语学科专项”设立原则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资格

(1)我校限报2项。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以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2.关于申报范围

“外语学科专项”拟定以下研究方向作为申报范围: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3.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其要求分别是: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3篇(含)以上;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4.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

5.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附件下载)。注:《申请书》“项目类别”栏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申请书》电子版用“课题名称+姓名”字样命名,发送至kyc@gtcfla.net。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交至科研处504邹老师。

截至日期:2017年4月7日。

三、项目管理及结项

获准立项的“外语学科专项”项目,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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