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考核办法》(粤外艺职院科〔2013〕512号),科研处对2016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情况进行了核算。现将核算后的成果登记、分值统计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学校将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
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凡对科研成果统计情况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身份向科研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部门:科研处。
联系人:曾青青,联系电话:020-38457167。
附件:2016年各单位科研成果登记表、分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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