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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10-12 16:15  

各单位:

2016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项目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项目组;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的合作性研究,鼓励在原有研究基础上的深入性、拓展性研究,鼓励研究方式和方法的创新。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参加实际的研究工作,对参与的项目有明确、具体的任务。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其他参加者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二个以上(不包括二个)项目的申报。

4.对同一单位已立项目(包括院级、学会及以上级别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5.鼓励申请者围绕申请指南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6.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除了必须提供研究报告和普通期刊的论文以外,结题优秀的项目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含教材)1本。

7.2013年、2015年已立项但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再次申报课题,只能作为参与者申报。

二、申报内容

2016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重点支持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师教育专业围绕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师范生职业技能竞赛(基本功大赛)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类专业特色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师教育专业自主招生的模式与实践、教师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方式、优化教育类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教学资源开发、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立项。

课题立项对青年教师进行倾斜,申报内容可不局限于以上申报范围,可结合个人实际,根据教师教育专业方面的问题进行中观和微观方面的研究。鼓励申请者围绕学校实际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三、其他事宜

(一)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除了必须提供研究报告以外,必须承诺发表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著作(教材)1本,发表的论文需注明基金项目。

(二)申报事项

1.截止时间:申报项目的受理时间从现在起至2016年11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者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在左边装订,并将电子版发至kyc@gtcfla.net,每个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1份至科研处504室。

3.本次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申报总数的70%以内。

附件: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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