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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2-22 09:19  

各单位:

现将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我校最多可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数量超过2项的将通过学校内部评审后再确认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全角符号)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尚无账号、要申报课题的老师需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开通账号后再登录申报相应项目。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科研处将在线审核所有的申报材料,确认审核通过的申报者需于2016年3月7日前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科研处。

7.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青青,邮箱:kyc@gtcfla.net,联系电话:020-384576267(7365)。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附件: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uploadfile/2016/0222/201602220921533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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