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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6-03-07 11:16  

各单位: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同行专家网上系统匿名初评,课题复评采用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其中,重大课题的评审增加答辩程序。现将具体事项公告通知转发如下:

一、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设置重大课题、智库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以及重点委托课题。

1.重大课题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将实施开题报告会与中期检查管理,要求在1年内完成提交研究成果。

2.智库课题

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原则上课题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智库课题原则上需在《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智库课题候选题目里择题申报,个别对广州智库建设有较大意义或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有较大应用价值的课题也可以自选申报。

3.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申报者可在《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中择题申报,也可从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自行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应用研究课题的选题以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上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4.青年课题

青年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

5.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经费自筹。

6.重点委托课题

重点委托课题是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不定时提出的急需研究的应用对策性课题。以委托研究方式,单独立项。

二、申报条件

1.重大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需提供由两名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智库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条件)。

2.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只限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3.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以及获《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

三、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申报人登录“广州社科网”或“中国广州网”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申报指引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网上提交审核,并打印6份纸质申请表(A4纸打印,统一左边装订)交至科研处50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kyc@gtcfla.net。

2.在填写系统版的《申请书》时,在《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当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该申报书作废。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4.申报时间从2016年3月3日起至3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青青,联系方式:020-38456267(内线:7365)

附件: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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