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于2015年6月24日-7月30日开展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申报办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服务。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0日之后出生)。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2)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资助金额与研究时间
(一)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申报材料及截止日期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附件2)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附件3)一式3份,活页7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zouyl@gtcfla.net。
申报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起至7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uploadfile/2015/0624/20150624022647248.doc
2.2015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投标书
/uploadfile/2015/0624/20150624022706508.doc
3.2015年申报书(其他类别)
/uploadfile/2015/0624/201506240227192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