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项目子项目(11个):1.分课程类。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分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承担广东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如“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即为1个子项目,共8个。2.综合类。全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微课资源开发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新任教师培训;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团队培养计划。共3个子项目。承接以上11个子项目的单位确定为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周期为四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下一年资助经费。
申报对象: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须为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广东高校宣传思想引领工程建设项目子项目(4个):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培训、高端研讨;高校新媒体平台展示;高校理论舆情热点研究;广东高校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专项研究。
申报对象:以高校党委宣传部门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三)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项目子项目(3个):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含辅导员)培养、培训及交流,指导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组织评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高校实践育人高端研讨。
申报对象:以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四)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五)高校校园文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子项目(4个):“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指导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及成果展示;指导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指导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联盟及e班建设。
申报对象:以高校二级部门或教育部、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六)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数量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子项目。
(二)申报要求
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均为面向全省开展工作的项目,不是在区域内或单个学校内开展德育研究和实践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材料及截止日期
(一)纸质与电子文本申报。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填写附件1中的申报表,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填写附件2申报书,其余项目均填写附件3申报书。请申报人于2015年9月1日前各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381701008@qq.com,于2015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6份报送至科研处,。
(二)网上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申报书经学校初步筛选后,由科研处工作人员开通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账号,供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于2015年9月5日前提交科研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