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学技术部
 首页  组织机构  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知识产权  规章制度  学风建设  学报园地  服务信息 
     
 
 
最新消息 · 关于2024年度科研成果录入截止时间的温馨提示    2025/03/13      ·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第二批专利申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05/09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乐舞诗画情景剧《丝路画卷》音乐创作采购计划成交公告    2024/05/08      · 岭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虚拟仿真3D全息投影数字内容建设项目校内自主询价结果公告    2023/12/04      · 岭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MR非遗、VR非遗、裸眼3D非遗数字内容建设项目校内自主询价结果公告    2023/12/04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实施细则
2007-10-12 23:43  

为提高我院教职工争取科研项目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正式立项(有批准下达的正式文件或通知书)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广州市)科研项目,学院均给予配套研究经费。

二、立项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必须是“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人必须是我院在职教职工。

三、立项资助科研项目

市级及其以上立项资助科研项目按批准下达经费额配套研究经费:

注:

1.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有科研经费配套要求的,学院按文件要求的配套经费额给予配套。

2.立项资助科研项目的配套金额设上下限额:国家级1.5-5万元、省级0.5-3万元、市级0.3-1万元。

四、立项无资助科研项目

市级及其以上立项无资助科研项目(含自筹经费课题、专项任务课题),按以下方式配套研究经费:

五、横向科研项目和各级子课题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

六、同一科研项目多级立项,只按最高立项级别给予配套研究经费。

七、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全国哲社科规划办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社科网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
 
 
 

Copyright © 2018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学技术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电话:+86-20-38457753     Email: kyc@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