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紧密结合我国、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题,着力推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着力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着力推动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及战略思想研究,着力推动我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及优长学科的发展。
二、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选题要符合本通知指导思想,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尤其要结合当前我国、我省社会经济情况,着力推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着力推动科学发展的理念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实践研究,着力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着力推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策略研究。
三、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四、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120项,青年项目40项,资助额度分为1、2、3万元三类。
五、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专著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0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七、2009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
八、项目申请者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复印件一份;所有申请书用A4单面打印。
九、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150元。
十一、申报受理时间:2009年7月7日— 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在截止日期之前,项目申请者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对已填报的项目进行修改,但修改后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提交的申请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