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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09-05-11 08:51  

各单位: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文件见附件,请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

除专项任务项目外,其他项目不设指南,请申请者根据自已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题目。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院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2.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档。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5月27日。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2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2)《申请评审书》和《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档。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6月2日。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材料包括:(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2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2)《申请评审书》和《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档。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6月2日。

6月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终稿打印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提交科研处,《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档必须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申请书的研究起始日期一律为2009年9月1日,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3年。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联系电话:38457753

联系人:李海

电子邮箱:lihai@gtcfl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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