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学技术部
 首页  组织机构  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知识产权  规章制度  学风建设  学报园地  服务信息 
     
 
 
最新消息 · 关于2024年度科研成果录入截止时间的温馨提示    2025/03/13      ·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第二批专利申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05/09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乐舞诗画情景剧《丝路画卷》音乐创作采购计划成交公告    2024/05/08      · 岭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虚拟仿真3D全息投影数字内容建设项目校内自主询价结果公告    2023/12/04      · 岭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MR非遗、VR非遗、裸眼3D非遗数字内容建设项目校内自主询价结果公告    2023/12/04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8-11-24 20:23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政方针,促进群众性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深入开展,推广职业教育改革经验,努力办出职教特色,在总结前十届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开展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本活动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承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内容

论文应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紧密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一个目标、四大工程、四个计划、四项改革等内容撰写。重点主题如下: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发展方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创新职业教育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职业教育管理水平。职业院校在办学思想转变,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密切结合,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等。

3.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办好公办职业院校,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等。

4.加强实践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等。

5.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学生的德育工作;招生与就业改革,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结合,开展再就业培训等。

6.中外职教比较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引进和运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等。

尤其欢迎就职业教育的全局战略发展和整体改革、当前职业教育的热点或难点问题,撰写具有一定深度和新思路、新见解、新举措的论文。

二、征文要求

1.每篇论文限选某一具体专题进行深入论述,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有较强的说服力,有借鉴或推广价值。

2.论文结构:标题,作者,学校,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

3.论文字数一般应在4 000左右,以6 000字为限,并请在文尾注明字数。

三、有关事宜

1. 由国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签发的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获奖证书(未获奖论文颁发参与证书)。遴选获得一等、二等奖的部分论文编辑出版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集。

2.请各地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各地职教研究(教研)机构转发此文并认真组织实施。主办单位将对组织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门和院校颁发组织奖。

3.本次论文评选活动的截稿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9月3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寄发获奖证书。年底前出版论文集。

4. 每篇论文需交纳评审费160元。评审费汇票复印件与征文(一式三份)一并寄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征文”字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理事单位可免费推荐3篇论文参评(请理事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邮局汇款: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9层《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邮编:100029(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征文”字样)。

银行汇款:北京银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

账号:01090520500120112002342(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征文”字样)

咨询电话(传真):(010)58556724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08年10月25日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全国哲社科规划办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社科网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
 
 
 

Copyright © 2018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学技术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电话:+86-20-38457753     Email: kyc@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