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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师资培训基地关于面向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征集课程开发案例的启事
2008-10-09 20:06  

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为了助推示范院校建设,辐射示范建设成果,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特面向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专、兼职教师征集课程开发案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案例征集范围为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中的核心学习领域课程(包括项目课程)。

2.案例征集时间为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

3.应征案例至少应提交下列文档:

1) 学习领域课程:工作岗位(群)分析、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报告、学习领域课程计划、某一课程的学习情境设计;

2) 项目课程:就业市场需求调研报告、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报告、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某一课程的教学活动项目设计。

4.可以课程组名义或者个人名义应征。应征者如为个人,须为在编专、兼职教师,并请同时提供个人简历。

5.对于征集到的案例,由宁波师资培训基地聘请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设计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如认为有必要,将约请应征者陈述其工作成果并答辩。同类专业的课程原则上只录用2-3名。

6.被录用的案例将在中国高职高专网上公布,并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且有义务在由宁波师资培训基地举办的全国高职师资培训班上进行案例交流(全部交通食宿费用由宁波基地承担,课时费标准为500-1000元/小时)。被录用的案例在条件成熟时由宁波师资培训基地结集出版,案例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并获得稿酬。

7.应征方法:有意应征者请将应征案例的Word文档压缩打包后用电子邮件发至下列信箱:CaseCollection@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课程开发应征案例”。联系人:张振锋(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电话:0574-86891570)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2008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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