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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高职高专教育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
2011-04-18 12:02  

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提出的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推动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在总结“十一五”规划教材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组织“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高职高专教育教材规划”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教材的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院校的教材。

2.坚持多样性的原则。鼓励编写具有不同风格和特色的教材。

3.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对于基础很好的教材,鼓励修订,锤炼精品。

4.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公共基础课、素质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职业的教材是本次申报立项的重点。

二、申报立项教材的学科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按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公共基础课与素质教育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类专业、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类专业、食品类专业、财经类专业(金融保险、财务会计和物流)、卫生护理类专业和旅游类专业,供高职高专院校使用的各种形式(纸质、电子等)的教材。

三、申报立项教材的质量保障体系

1.申报立项教材的评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受理申报的教材选题进行审查和分类后,将聘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以及行业专家,成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立项的教材进行公平、公正、细致、慎密的评审,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批准后进行编写出版。

2.组建教材编写委员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根据各学校推荐编写教师的情况,从中遴选6-8名教师按教材类别组建相应的编委会,编委会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本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制定教材编写大纲和实施编写方案。

3.编写教师资格要求

(1)立项教材采用主编负责制。

(2)主编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讲授该课程5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编写教材的经验,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把握教材内容结构,协调分工和进度,检查和控制编写质量,按时完成编写工作,并且能够对书稿进行统稿和提升。综合条件较好的高职讲师也可以破格担任主编,要求同上。

(3)教材出版后,编写教师能够积极配合使用本教材。

四、立项教材的申报

1.选题要求。编制了选题指南(见附件一)的学科或专业,一般应在选题指南范围内申报;没有编制选题指南的学科或专业,在申报时须分析本学科教材建设现状,提出申报选题的理由。

2.申报方式。编写教师经学校同意推荐后,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直接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申报。

3.申报材料。编写教师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高职高专教育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二)。申报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www.hie.edu.cn)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上下载。

4.申报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五、立项教材的出版

1.凡申报立项批准的教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给予经费支持和负责联系出版,原则上由教育部主管的出版社出版。

2.对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教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重点申报“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邾根标 赵 锋

联系电话:010-63539706,83560018,83560096,83560266

传 真:010-63567970

电子邮箱:gjxh123@126.com

邮 编:100082

地 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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