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促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广东项目成果的整理、开发和应用,广东省教育厅开展广东语言资源集(分市)编写试点工作,并决定采用自愿申报、审核评议的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高校团队承担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5年5月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我省积极响应,组织专家人员对各地方言进行采集、调研和整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相关成果,社会反响良好。目前,广东省已经完成广州、潮州、湛江三个地市的语言资源调查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工程总体规划,广东省教育厅拟委托相关高校编写《广东语言资源集·广州卷》、《广东语言资源集·潮州卷》和《广东语言资源集·湛江卷》,打造广东省语保工程的标志性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能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工作,同时能统筹组织原调查点负责人加入编写团队,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书籍编纂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统筹能力,能同时承担三个点的资源集编写工作;
(四)编写工作方案及规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广东创新特色且科学可行;
(五)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成果要求为编成可付印的样本。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须以法人单位名义上报材料,
包括《广东语言资源集(试点)编写工作承办申报书》(见附件1)。不能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二)组织评议评审。广东省教育厅、省语委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议评审,必要时进行咨询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要求择优推荐承办单位。
(三)公示。根据专家评议评审和推荐意见,由广东省教育厅、省语委研究确定编写承办单位,并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四)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呈批;根据审批结果,向承办单位下达任务并划拨一定工作经费。经费支持为5万元/点,三个点共15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完成申报立项手续后拨付经费总额的60%,剩余的40%在提交样书并经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团队要认真研究和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设计编写工作规程,参照《中国语言资源集(分省)编写出版规范(试行)》(见附件3)开展编写工作;
(二)我校限报1个团队,团队专业素质高、协调能力强,能保质保时完成编写工作;
(三)申报团队请于2018年11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材料包括有申报书、编写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到科研处504办公室。
(2)电子版: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链接http://10.18.8.224/business/login.jsp),路径为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左上侧菜单栏)项目申报→广东语言资源集(分市)编写申报。
联系人:陈志菲、杨露萍;电话:38457753。
附件:
1.广东语言资源集(分市)编写试点工作承办申报书
2.广东语言资源集(分市)编写试点工作委托协议书(征求意见稿)
3.中国语言资源集(分省)编写出版规范(试行)
科研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