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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26 14:44  

各单位:

“《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专题研究”和“《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19年度课题将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信息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

一、关于《广州大典》

《广州大典》是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厅策划并组织研究编纂,旨在系统搜集整理和抢救保护广州文献典籍、传播广州历史文化的大型地方文献丛书。

《广州大典》收录历代4000余种文献,编成520册。使用底本大部分集中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其余分藏于海内外数十家图书馆等藏书机构,珍本众多。

《广州大典》大体依经、史、子、集、丛五部分类,其中丛部酌收兼赅四部之丛书,专科性丛书俱入所属部类。

《广州大典》收录的内容范围为:广州人士(含寓贤)著述、有关广州历史文化的著述及广州版丛书。所收文献下限为1911年,个别门类延至民国。收录的地域范围包括清代中期广州府所辖南海、番禺、顺德、东莞、从化、龙门、增城、新会、香山、三水、新宁、新安、清远、花县,以及香港、澳门、佛冈、赤溪。

《广州大典》已于2015年4月全部编纂完成并公开发行,全国各主要图书馆及海外知名图书馆均有收藏。《广州大典》二期编纂工作,于2015年4月启动,内容为民国时期广东文献汇编。地域范围扩大到建国初期的广东区域(包含海南和今属广西的钦州、廉州地区)。

二、课题设置

《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2019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围绕《〈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2019年度参考选题》开展研究,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人民币8万元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人民币5万元整。

三、申报说明

1.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只限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已获国家、省、市社科规划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地点

网络系统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交由科研处504办公室。

五、具体申报操作

1.申报人进入“广州社科网(www.gzsk.org.cn)”页面,点击右侧中部的“社科规划系统”图标,登录“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按指引填写《〈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2019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提交给科研处审核,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4份纸质《申请表》,格式可自行调整,内容不得随意增减,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人填写《申请表》时,在《课题研究设计论证》中特别是研究基础-已有相关成果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发表刊物是广州地区某高校校报的一律以广州地区高校校报指代,否则该申报无效。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予以撤项处理。

六、评审、立项与管理

1.申报截止后,将对《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2.《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自公布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获准立项并签署研究协议后,先划拨课题经费的50%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按期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再划拨余下的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没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科研任务的,将按照规定终止协议,并追回已拨科研资金。

3.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情况予以公示。成果鉴定为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在申请新的项目时将优先考虑;被撤销课题或者课题最终成果鉴定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联系人:杨露萍

联系电话:38457753

 

附件

1.《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

2.《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2019年度参考选题  

 

科研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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