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动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粤高职管理教指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选题须紧扣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高职管理类专业建设,就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高职教育国际化等方面进行选题和研究。也可根据本地区、学校和个人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确定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和精力,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本专业领域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经费预算合理且经费渠道顺畅。
(三)对正在承担粤高职管理教指委教改项目或立项三年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四)各高职院校从事管理类专业教学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专业教师申请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前3名成员。已立为省市级以上的项目,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再次申报。
(六)我校校报3项。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填写2018年广东省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
1.纸质材料:提交一份申请书至科研处504办公室。
2.电子版: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链接http://10.18.8.224/business/login.jsp),路径为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左上侧菜单栏)项目申报→广东省高教管理类专业教指委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
(一)项目管理
1.粤高职管理教指委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粤高职管理教指委组织抽查。项目日常管理可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一般包括组织项目开题、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保持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如因项目负责人调出本单位或因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向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并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后报教指委秘书处备案管理。
项目终止或撤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对于不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或一直不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可向粤高职管理教指委提出终止或撤消该项目的处理建议,粤高职管理教指委根据项目所在单位处理建议,研究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粤高职管理教指委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二)项目经费
粤高职管理教指委对立项项目不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费配套,或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实施。
联系人:陈志菲、杨露萍
电话:38457753
附件:2018年广东省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