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具体范围见《2018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项目必须具有校级或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教指委,具体名单和各教指委覆盖的专业领域见附件2)立项基础。
(二)其他条件
1.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2.已经获得以往年度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三、工作安排
1.我校推荐名额5项。专门拿出一定名额支持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申报项目,其中推荐的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项目应在2项(含)以上。
青年教师指1983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且讲师(含)以下专任教师。列为青年教师项目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或青年教师。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
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两类: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实训中心、督导室、高职研究所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须在一线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项目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不受理教务处长、学生处长、人事处长、实训中心主任、督导室主任等部门正职和系(部)正、副主任的申报。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或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受理。
普通教师: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学管理人员除外。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没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可以算是普通教师。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项目负责填写《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提交到科研管理系统(路径为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两份)到行政楼504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菲、杨露萍
联系电话:38457753
附件:
1.2018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2.教指委名单
3.教改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