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申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语学科专项”设立原则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以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5)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外语学科专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外语学科专项”。
(6)我校限报2项。
2.关于申报范围
“外语学科专项”拟定以下研究方向作为申报范围: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3.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论文须包括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4.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
5.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请书》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注:《申请书》“项目类别”栏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2)《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2019年外语学科专项申请书)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路径为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左上侧菜单栏)项目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
6.关于申报时间
(1)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7日
(2)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8日12:00前提交至行政楼504科研处办公室
三、项目评审及立项
“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及结项
获准立项的“外语学科专项”项目,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择优出版。
五、特别提示
1.“外语学科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志菲、高雅诗
联系方式:020-38457753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