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1.重点平台:根据高校实际和重点平台布局,具体按以下要求申报:①特色新型智库,我校可申报1项。②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我校可申报1项。③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校可申报共1项。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2项。
3.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 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8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申报系统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6月6日;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于6月7日上午12:00前交到行政楼504办公室,逾期不予以受理。
2.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38457753
3.申报书不随通知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
附件: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