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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校级青年课题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
2017-01-07 08:28  

各单位:

2017年度校级青年课题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专项课题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青年课题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1.青年课题面向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已有在研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可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2.青年课题不设课题申报指南。

3.每人参与课题不超过两项,课题负责人可以作为成员参与另一项课题。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人要提供《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1份、活页5份,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活页夹在《申请评审书》内。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到科研处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gtcfla.net,联系人:曾青青。

(三)评审程序与经费

1.科研处将对申报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后,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选出初步入围课题,递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最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2.根据课题结题验收结果以及被学院采纳的情况,评选出合格、良好和优秀等级,并按照不同的等级给予配套经费0.2万元、0.3万元、0.5万元。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专项课题

(一)申报课题类别

本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纳入校级课题,经费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专项列支,立项项目由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管理。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重点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通过以“首席专家+团队”的形式,促进我校教师开展针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特点、教师专业发展标准、教师专业测评机制、区域性教育现状与对策、区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宏观性的实践研究。

(2)资助对象:

面向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且熟悉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教师申报;重点资助能够与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达成合作意向,通过调研形式开展实践研究,最终成果以市县(区)教师教育政策咨询或对策研究报告的形式出现,并能够促成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运作的师资培训项目的团队。

(3)资助额度: 3万元/项。

(4)研究周期:

项目原则上须在2018年6月31日前完成研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鼓励提前结题。未能通过中期验收的项目,将撤销后续经费资助。

(5)研究团队组成:

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至少10人组成(除负责人之外),且至少包含5名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第一批、第二批)、省市级骨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校外人员参与。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能实质性参与实践及研究工作,鼓励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首席专家或邀请研究对象地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组顾问。

2.一般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通过以“项目负责人+团队”的形式,促进我校教师根据省市县(区)中小学教师教育特点,开展分区域、分级别、分层次的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模式实践研究。

(2)资助对象:一般项目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教师申报。重点资助能够与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幼儿园)达成实践合作意向,且项目成果能够促成转化为实际运作的师资培训项目的团队。

(3)资助额度:1.5万元/项。

(4)研究周期:项目原则上须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研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鼓励提前结题。未能通过中期验收的项目,将撤销后续经费资助。

(5)研究团队组成:一般项目课题组成员至少6人组成(除负责人之外),且至少包含2名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第一批、第二批)、省市级骨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校外人员参与。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能实质性参与实践及研究工作,鼓励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首席专家或邀请研究对象地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组顾问。

(三)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

(1)以项目为依托促成2项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项目的实施。以项目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促成的项目为准,立项前已进行或完成的项目不计。

(2)项目组需在公开刊号刊物发表文章3篇(注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资助成果”)。

2.一般项目

(1)以项目为依托促成1项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项目的实施。以项目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促成的项目为准,立项前已进行或完成的项目不计。

(2)项目组需在公开刊号刊物发表文章2篇(注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资助成果”)。

(四)其他要求

1.凡申报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须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进行申报,并适当细化项目名称。

2.为保证项目研究的推进效率,本次专项研究项目实行“动态监控”方式督促项目的开展。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检查项目团队研究进程,中期检查未能取得较好研究效果的项目,将取消后续经费资助。

3.本次专项研究项目经费参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获准立项并签署研究协议后,先列支项目经费的50%,通过中期验收后,再列支余下的项目经费。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

五、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专项研究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将对申报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选出初步入围课题,递交校学术委员会复审,最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六、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需提交《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5份,活页5份,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课题申报者务必确保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三)项目在截止日期经所在单位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交至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地址:燕岭校区办公楼207室,联系人:杜燕华,联系电话:37087183。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duyh@gtcfla.net(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

1.校级青年课题申请评审书

/uploadfile/2017/0107/20170107083349364.doc

2.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uploadfile/2017/0107/20170107083426299.docx

3.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申报书

/uploadfile/2017/0107/201701070834496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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