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省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选题应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围绕我省语言文字中心工作,重点研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本次申报项目设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经费10-15万元(项目1至6的经费为1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5-10万元(项目7至9的经费为10万元,项目10的经费为5万元)。项目名称见附件1。
(三)申报人应根据《项目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认真填写《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人为学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每个项目限报一名负责人。《项目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须由负责人签名,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
三、项目申报方式
(一)项目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和评审。《项目申报·评审书》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二)项目1、2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9月23日。其他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0日。请各单位务必于截止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评审书》汇总后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指南
/uploadfile/2016/0909/20160909092915775.docx
2.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uploadfile/2016/0909/20160909092942385.docx
3.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uploadfile/2016/0909/2016090909295716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