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
具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能力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具备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二、申报必读文件与材料
各单位组织者、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阅读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的各种文件与材料:《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并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文件材料可以直接登录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三、项目申报的限项规定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凡是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研究,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他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申报材料的获取
《课题指南》、《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以及项目申报的通知通告等文件材料可以直接登录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六、项目申报特别注意事项
1.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可申报的项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8万元,申请者须严格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请者必须认真阅读各种相关文件和《申报、评审书》中“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特别注意:数据代码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一致)。
3.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申请青年项目,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且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5.申请者须事先征得本人同意才能把其他人作为课题组成员,以避免超项申报。
七、申报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形式审查时间:2009年2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及“活页”的电子版到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进行形式审查;
2.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时间:2009年3月2日之前,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把“申请书”(一式4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lihai@gtcfla.net。
3.材料打印与装订要求: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课题论证活页”字数不得超过4000字,A4纸不超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申报评审书与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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