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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01-11 23:19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28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07年12月20日正式开始。请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可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gdpplgopss.gov.cn)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五、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六、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

八、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九、申报者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十、各申报单位务必使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可继续使用去年的《系统》或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录入申请书数据表,也就是申请书中第一项“数据表”中的数据,要确保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数据中不用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论证”3项内容。 “申报数据”(即xmsbsj.dbf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E-mail:gdghb@21cn.net)发送或用U盘拷贝到我办,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申报数据”字样,要保证“申报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申报时间从2007年12月20日起至2008年3月12日止。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申报汇总表》1份一同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时,要根据学科分类,按《申报汇总表》排序,将每个课题的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内。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二、凡经我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再退回重报。

十三、为加大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我办取消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配套奖励。

联系人:郑红军、栗晓静

联系电话:020—83830154/83825078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5楼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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